導讀:
好的故事活下來,一切就不一樣了,就像鑽石一樣,往往頃刻感動,就成了永恆。小說家史蒂芬‧金(Stephen King) 的諸多著作:《顫慄遊戲》、《刺激 1995》、《綠色奇蹟》等,就存在這樣的魔力。他 7 歲時迷上恐怖電影,從此與「故事」結緣,30 多年間出版了 40 餘本小說,與 200 多部短篇故事,多數作品走驚悚、恐怖路線,卻贏來成千上萬的書迷,一讀就欲罷不能,面對寫作,他又是怎麼說呢?以下是他的分享: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 +
如果你想成為一個作家,在所有事情之上有兩件事你一定要做:多閱讀和多寫作。就我所知除此之外別無他法,沒有捷徑。
- 「閱讀」教你的事
我的閱讀速度很慢,不過我通常每年會讀七、八十本書,大部分是小說。我並不是為了研究寫作技巧而閱讀;我讀書是因為我喜歡閱讀,這是我晚上做的事,坐在我那張藍椅子上讀書。同樣地,我並不是為了學習小說技巧而去讀小說,而是單純因為喜歡故事,然而這還是有一種學習過程在進行著。每一本你所選擇的書都有它值得學習的某個地方或某些地方,而且不好的書反而通常比好書有更多值得學習的東西。
當我八年級時,我碰巧讀到一本多產的科幻小說家莫瑞.藍斯特(Murray Leinster)的小說,他大部分作品都發表在四、五○年代,那個時候,像《驚奇故事》這種雜誌稿費才一個字一分錢。我之前也讀過藍斯特其他的作品,足以理解到他寫作的品質不怎麼平均。而這本有關在小行星帶上開礦的故事,就是他不太成功的作品之一。
這樣說還太仁慈了,事實上這本書糟透了,故事裡的人物淡薄如紙,情節發展又古怪可笑。最糟糕的是(或是在我當時看來),藍斯特愛上了「熱情的」(zestful)這個字。書中主角以「熱情的笑容」注視著逐漸接近的帶有礦產的行星群;書中主角以「熱情的期待」在他們的採礦船上坐下來用晚餐;故事接近尾聲時,書中的英雄以「熱情的懷抱」擁住故事裡那個豐滿的金髮波霸女英雄。對我而言,這本書在文學價值上等同於一劑天花疫苗:就我目前所知,我從來沒有在任何一本小說或故事中用到「熱情的」這個字。若上帝同意的話,我以後也絕不會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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